
岳塘新聞網5月23日訊(通訊員:姜海燕 傅卓明)近日,岳塘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后撫養(yǎng)權變更糾紛,承辦法官陳璐堅持情理法相融,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讓他們能夠健康快樂成長。
2016年,馬女士與譚先生兩人協議離婚并約定女兒小譚由譚先生撫養(yǎng)。2019年,譚先生被確診患有雙相情感障礙,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長時間閉門不出,拒絕與外界溝通,對女兒小譚更是不管不顧,她的生活和學習只能依賴年屆六旬奶奶勉力維持。面對女兒的多次哭訴,馬女士十分心疼。為了讓女兒有一個良好的成長環(huán)境和教育環(huán)境,馬女士向岳塘法院提出了變更撫養(yǎng)權的訴請。
收到立案材料后,岳塘法院少年法庭法官陳璐仔細審閱案件材料,經過了解,她知道了譚先生本就因與馬女士的情感糾葛和婚姻解除而導致患有情感障礙,考慮到若再提及女兒撫養(yǎng)權變更問題,可能會進一步對其造成不良刺激。因而決定優(yōu)先運用調解的方式來解決小譚的監(jiān)護問題,并誠邀人民調解員趙冰穗一同前往譚先生家做調解。同時,為顧及小譚奶奶的感受,也就小譚監(jiān)護人需要變更的情況,聯系了小譚奶奶,取得了她的支持配合。經過不懈努力,譚先生終于愿意溝通,陳璐從關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長的角度出發(fā),分別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析理、耐心疏導,釋明子女撫養(yǎng)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通過此次調解,譚先生最終同意女兒小譚由馬女士撫養(yǎng),并就撫養(yǎng)費等問題達成了調解協議。就此,一起撫養(yǎng)權變更案成功調解結案。
責編:陶妞
來源:岳塘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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